建筑施工合同。
第三条: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1日竣工。智能化系统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待图纸完善后另
行约定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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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 亿元,实际造价以图纸工程量和变更洽
商结算价为准。
第五条:工程结算调整办法
1、本工程结算办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2001年《北京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材料、设备及人工费价差按照《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
格信息》据实调整,各种取费按照费用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2、执行定额及标准:
根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
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的通知 京造定[2007]1号、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建设工程预算定
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 京造定[2009]6号及北京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计价。
3、执行信息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