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饱和真菌孢子。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1、早期发现和预防医院内感染病例。每月通过流行病学的调查分析,计算出院内感染发病率和科室和感染部位的发病率。
2、及时发现院内感染的危险因素,病原菌和抗菌素的耐药性问题,未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每月初为院领导及时准确提供有关医院的感染和各种检测信息资料,指导全院工作。
4、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重点保洁区域的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的手等感染因素采取样本,送院感染监测办作细菌培养,并根据结果登记、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汇总上报医院考核组进行奖惩。
5、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监控医师依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发现医院内感染病例,按《感染病例个案登记表》内容及时登记,月底由主治医师、科主任检查汇总签字上报医院感染监测办公室,以便统计分析上报省医院感染监控网办公室。
6、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本科室实施全面医院感染管理,遇有连续发生两例相同感染病例应视为流行,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监测办公室报告、研究对策,采取措施、控制流行。
医院感染管理在职教育制度
1、凡新分配来源的工作人员和进修学习、实习的医护人员,在上岗前均接受有关医院感染基本知识教育,每年进行一次。
2、有计划、分期、分批的对本院医、技、工等各类人员进行结合从事实际工作的医院内感染知识的宣讲和培训,由专职人员讲课,亦可聘请有关专家讲授或者以学术活动录像教学等方式进行。
3、全院各科的感染管理监控医生、护士,每年至少活动一次,进行有关“医院内感染管理”或“感染监测”的知识交流讨论。
4、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和印制《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技术规范》等资料,发至全院各科,提倡医护人员通过工作自学强化有关“医院感染”的知识。
5、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认真学习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和监测的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工作的要求。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要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我院药事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负责,并吸收药剂、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药事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三、我院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尊重病人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