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及其制度保障研究
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及其制度保障研究
[摘要]高职院校的办学需要独具特色的理念来引领,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结构予以保障。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是以育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己任、以社会评价为标准,其制度结构包括法人治理制度、社会参与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可选择性的学习制度、学术管理制度等方面。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具有“高等性”和“职业性”双重属性。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机构,高职院校只有走特色办学之路,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高职院校的办学需要独具特色的理念来引领,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以获得有效的支撑。为此,本文拟对高职院校办学理念的内涵进行分析,对践行办学理念中制度的作用进行探讨,并对高职院校的制度构建谈一些看法。
一、高职院校办学理念的理论内涵
理念(idea)一词最早产生于古希腊时期,哲学巨人柏拉图对此有过详细的论述。他认为理念是与现实变化的世界所不同的永恒的概念世界。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丰富和深化,理念的内涵今天有了很大的变化。归纳起来,“我们大致可以理出理念的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理念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经验的产物。理论不是关于现实事物的具体知识,而是高度抽象的元话语。第二,理念是应然世界的东西。理念具有理想性与完满性,具有终极意义。第三,理论是可以实践的。即理念能够转化为现实。”① 因此,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是一种精神标志,表征着高职院校的理想意愿、目标追求和社会责任,是关于高职院校办学思想的具有理想性的、可实践的元话语。独特的办学理念是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源头和基础,它不仅引导着高职院校特色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为高职院校办学的行为准则的构建提供价值取向。因此,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是应然性和实然性的统一。具体来讲,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育人为根本。学校的根本使命是培养人,这是学校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高职院校也不例外。因此,与一般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同,高职院校的使命不仅在于传授职业技能,更在于培养包括职业技能在内的高素质的人。这种人首先是“社会人”,其次才是“职业人”。作为社会人,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和发展的潜力;作为职业人,必须具有从事职业工作的基本技能。因此,“道德品质”“弹性素质”和“职业技能”是高职院校育人中的三个关注点,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