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及其制度保障研究
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制度建设保证这种理念的践行。事实上,特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是办学理念通过制度外化为办学实践与办学实践遵循办学理念的双向互动、共同提升的过程。因此,要形成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必须在高职院校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做出与高职院校组织目标相吻合的制度安排,使得这种办学理念实体化、具体化、操作化,成为高职院校办学实践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我们认为,鉴于高职院校是一种新兴的组织机构,其办学理念的践行过程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这些新问题仅凭现有的制度资源及其组合是难以完全解决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这里的制度创新就是为解决高职院校践行办学理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一种更有效的制度结构替代原有制度结构的过程。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原有制度的改进和超越,二是对新制度的创生和完善。我们认为,制度创新已经成为高职院校践行办学理念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
三、高职院校办学理念下的制度构建
高职院校制度构建的目的,就是打破传统的制度安排,创建一种富有特色的制度结构。这种结构本质上是高职院校适应外部环境与符合自身目标的有机统一。按照前文关于办学理念的梳理,高职院校的制度构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构建高职院校的法人治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是历史的必然。自主办学有两层含义:一是学校要有办学行为的决定权,二是学校具有明确的办学责任。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办学的相关自主权力,但在实践中却不能有效地实施,究其原因在于学校还没有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仍然沿袭着传统高校“三权(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合一”的体制,高职院校只是无责无权的“虚位”存在,这直接制约着高职院校办学理念的践行。因此,重建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三权合一”的问题,是高职院校践行办学理念的前提。为了切实维护作为高职院校举办者的国家的利益,可探索并完善董事会作为委托人的制度,民主选举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理人,具体管理学校事务,承担以人才和科研成果服务社会,并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2.构建学校重大工作的社会参与制度。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系统中与社会经济和职业世界联系最紧密的部分。随着企业在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和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的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局面随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