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2、司法所狠抓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1)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矫正环节后,司法所对辖区矫正对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到对象家中和所在社区进行走访,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家庭背景、思想状况等,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规范的“一人一档”档案,明确了矫正责任人和矫正志愿者,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矫正专干电话汇报思想及生活工作动态,每月一篇思想汇报,真正做到了“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并坚持做到了“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首次谈话记录,牢固树立和强化了其服刑意识,有利于社区矫正期间的矫正管理;街道定期召开综治例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对需要帮扶的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