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对象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帮扶活动,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因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因服刑期间表现较好,获减刑后于2008年8月10日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十年。杨某回家后无工作,又无家可归,更无子女照顾,加之年龄较大,生活陷入了困境。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将情况报告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高度重视,解决了其基本生活和工作。矫正对象孙某因 ,矫正期间与妻子在启新街晚市摆摊,要交一定的市场管理费用,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与街道相关部门沟通,减免了他的摊位费。这些做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通过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及时减轻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的负担,让他们尽早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对矫正期满刑期满的矫正对象,及时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了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的无缝衔接,让矫正人员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3)实施专题教育和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和措施。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义务劳动,集中教育,学习了法律知识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司法所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时,明确劳动任务,强化劳动纪律,做好劳动记录,并向区司法局、街道做好汇报,同时还提供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