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前社会调查。恩施市社区矫正办公室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在接到各地法院、监狱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函后,及时通知乡镇(办)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办)社区矫正办公室按照规定到该罪犯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走访,经过全面深入的了解情况后,报经乡镇(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集体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判处非监禁刑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经审前社会调查人签名,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再报市社区矫正办公室,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按程序完成后转报监狱、法院和检察院。从2009年7月以来,全市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14份。
二、主要经验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开展社区矫正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过程,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体现了国家的文明,其最终目的是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从启动到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再到现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取决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恩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市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四大家”分别有领导担任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