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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妻子在唐代科举与婚姻中的角色(5)

发布时间:2021-06-0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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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惜隐瞒自成已婚的事实,另娶宰相牛僧儒之女为妻; 直到邓敞及第,荣归故里时,原妻及儿女才发现他已另娶妻室。这种以牺牲夫妻情感、求取功名的例子,不仅给妻子带来了莫大的伤害, 也对原有家庭的和谐局面造成了一定冲击。

还有不惜牺牲女儿幸福谋取功名者。唐朝进士宇文?, “深慕上科。有女及笄, 国色。朝中令及第者,求之不得。时窦年四十余, 方谋继室, 兄回为谏议, 能为人致登第, 遂娉女与?[, 为言于回矣, 果有所获”。[12] 宇文?为了谋取功名, 将女儿嫁给权贵为继室。上述事实表明, 在科举制度下, 围绕着功名利禄, 有很多偏离道德伦常的事情发生。

由于唐代科举考试推荐的形式使得唐代举子的婚姻价值取向变成为了及第而想尽一切办法跟考官的女儿结婚;一般世人家庭通过各种方式,

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猎取有能力的举子和自己的女儿成婚;甚至不惜牺牲女儿的幸福来达到功名利禄。

三、唐代的科举与妻子

妻子对已婚举子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情感支持对象。现实中, 大部分妻子都积极鼓励、支持丈夫应举。能够实实在在支持考生的妻子被社会所称颂,她们的事迹就能成为地方文人墨客书写地方志的材料。相反,不援助考生的妻子就要受到谴责,这样的恶妻会受到惩罚和社会舆论的谴责。科举制度不但派生出新的婚姻观念,对已婚的妻子也提出了新的价值判断。

(一)支援丈夫、督促丈夫参加科举的妻子支援丈夫、督促丈夫的责任在于妻子,在科举时代,妻子怎么样激发丈夫,怎么样监督督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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