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规定执行。
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的科研启动费发放办法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四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引进的人才正式报到时须与学校签订《xx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在校服务期为八年。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职、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
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和学科建设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管理。通过签订《xx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履职任务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并按照学校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其中首任聘期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四条 在首任聘期内,依据《xx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履职任务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