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为简单明确的电梯供货合同,不带安装,安装合同别签。
价款的35%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发货前甲方的土建和安装条件必须满足乙方的要求详见附件9,否则发货日期顺延。
3)安装调试完毕,经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5%(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等值房子抵付,具体详见抵房协议),乙方收到该款项后将该批货物及资料、使用许可证、钥匙等正式移交甲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正式移交甲方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10%(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等值房子抵付,具体详见抵房协议,甲方接收电梯应在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30天内)。乙方电梯安装完毕后3个月内,如由于甲方原因电梯未能官检或不能通过官检,甲方应在电梯安装完毕3个月后七天内支付本款项。以上款项付清后,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办理产品移交手续,并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使用。在未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前,电梯的保管和使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由于某种原因需临时使用电梯,需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临时使用电梯协议》。
3、质保金为当批货物总价的5%,保修期为货物安装完毕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交付甲方之日起24个月或者乙方电梯安装结束由于甲方原因未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则自安装结束之日起29个月作为质保期。需方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日内支付2.5%,保修期满24个月后7天内,扣除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声誉及经济损失或因乙方未履行保修责任而由甲方委托他人维修而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经济损失费用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当批货物的余款。
4、发票的开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当甲方货款付至货款总额的95%时,乙方提供总货款100%的发票,甲方同时出具相关的证明。
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格的发票。发票开具不当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发票造假,一经发现,除更换合格的发票外,甲方有权扣罚发票金额20%作为违约金。
6、所有应付款项应如期汇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内,否则视作甲方未付款。
第八条 乙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