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体系
Q/HN-2-7202.15.054-2013
接,应执行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B—J—08.L07—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技术标准》相关条款。
6.5.5 金属材料的监督
受监范围的金属材料及其部件应严格按相应的国内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 金
属材料的质量验收、安装前检验、存放、领用等应遵照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B—J—08.L07—2009《火
力发电厂金属监督技术标准》相关条款。
6.6 监督档案
6.6.1 由金属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建立以下原始资料档案,安排专人对资料进行保管,对需要归档的资料要
及时归档到资料室。
6.6.1.1 受监金属部件的制造资料:包括部件的质量保证书或产品质保书,通常应包括:部件材料牌号、化
学成分、热加工工艺、力学性能、结构几何尺寸、强度计算书等。
6.6.1.2 受监金属部件的监造、安装前检验技术报告和资料。
6.6.1.3 四大管道设计图、安装技术资料等。
6.6.1.4 安装、监理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报告和资料。
6.6.2 班组技术员应对金属技术监督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技术监督原始档
案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6.6.3 由相关检修班组技术员负责建立以下检修检验技术档案,每年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更新。专业专
工负责检查及时更新录入情况。
6.6.3.1 机组投运时间,累计运行小时数。
6.6.3.2 机组或部件的设计、实际运行参数。
6.6.3.3 受监部件是否有过长时间的偏离设计参数(温度、压力等)运行。
6.6.3.4 检修检验技术档案应按机组号、部件类别建立档案。应包括:部件的运行参数(压力、温度、转速
等)、累计运行小时数、维修与更换记录、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历次检修的检验记录或报告等。主要部
件的档案有:
6.6.3.4.1
6.6.3.4.2
6.6.3.4.3
6.6.3.4.4
6.6.3.4.5
6.6.3.4.6
6.6.3.4.7
6.6.3.4.8
6.6.3.4.9 四大管道的检验监督档案; 受热面管子的检验监督档案; 锅筒/汽水分离器的检验监督档案; 各类联箱的检验监督档案; 汽轮机部件的检验监督档案; 发电机部件的检验监督档案; 高温紧固件的检验监督档案; 大型铸件的检验监督档案; 各类压力容器的检验监督档案;
6.6.3.4.10 主给水管道的检验监督档案。
6.6.4 由生技科金属专工建立以下技术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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