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包括商品混凝土现浇构件;现场搅拌混凝土现浇构件),除注明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1、混凝土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3、混凝土柱的体积应按柱高乘柱的断面积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合并在柱的工程量内。柱高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面。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的下表面。
(3)空心板楼盖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托板或柱帽的下表面。
(4)框架柱的高度,有楼隔层时,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时应自柱基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5)构造柱按墙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
4、混凝土梁的体积应按梁长乘梁的断面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与柱连接的梁应从柱侧面算起。
(2)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应从主梁的侧面算起。
(3)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其体积并入梁体积内。
(4)凡加固墙身浇捣在砖墙上的梁和圈梁应合并计算,砖基础上的圈梁或地梁均按圈梁计算。
(5)直接以独立基础或桩为支点并承受墙身荷载的梁按基础梁计算。
(6)混凝土压顶应以长度乘压顶的断面积计算。
5、混凝土板应按下列规定分别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0 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是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梁的体积之和计算;并应扣除柱身在板内所占的体积。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与柱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空心板楼盖是指在现浇混凝土板中预埋空心芯筒或空心芯盒,形成单向或双向工字形(或T形)肋传力的箱形空心楼板,其工程量按扣除芯筒或芯盒的外形体积后的板混凝土实体积与托板或柱帽体积之和以m3计算。
(4)平板是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5)阳台板、雨篷板以及伸出墙外部分的牛腿均以实体积计算,并入与阳台板和雨篷板相连接的板体积内。
(6)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线。
(7)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8)挑檐、天沟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应以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应以梁侧面为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