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地基强夯(包括低锤平拍)按设计图示的强夯有效面积、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以㎡计算。需要分遍强夯时,按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分遍计算。
23、地基土深层注水增湿按注水孔实际深度以m计算。
24、支挡土板的工程量以挡土板垂直支撑面积以㎡计算。
25、淤泥、流砂以设计图示部位、界限以体积计算。
26、基底钎探按深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挖土时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应将定额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
1.18。
2、单位工程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小于2000 m3和地基强夯面积小于600m2时,将各自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05。
3、推土机推土和铲运机铲运土方,当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4、机械填土碾压中压实系数定额是按0.93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压实系数超过0.93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10。
5、用抓铲挖掘机挖土时,将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项目内的单斗挖掘机用量乘系数1.35,其他不再调整。
6、推土机、铲运机在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应将一、二类土定额项目内人工、机械、材料用量乘系数0.87。
7、挖掘机和强夯机在垫板(或垫木)上进行工作时,应分别将定额项目内的挖掘机和强夯机用量乘系数1.25,其铺设垫板(或垫木)所用材料、人工另行计算。
8、实际遇到红板岩土壤时可按极软岩、软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0。
三、说明
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确定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的费用另行计算。爆破需覆盖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2、已进行过竖向挖土或回填土的工程,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3、原土翻夯按相应的挖土项目和夯填土项目分别计算。
4、人工挖砂夹石按相应定额项目的四类土计算。
5、井桩持力层扩大头部分四类土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6、深基坑支护的放坡应按设计的有关规定计算。
7、淤泥指池塘、沼泽、水田及沟坑等排水后呈膏质状态的土壤,分粘性淤泥与不粘附工具的砂性淤泥。
8、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地下水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粉砂土、亚砂土。
9、定额内未包括打试夯,发生时应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