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
下表计算: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1.00m工作面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