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报告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单位存款管理办法》、《资金结算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并及时进行修订,有效控制了资金管理上的风险。
(1)严格资金计划管理,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资金调度的计划性,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公司采用与各家银行联网的“联动账户”模式,利用各家银行的网银系统(或银企直联系统)集中各成员单位的结算资金,公司在各家银行省分行开立“资金池”账户作为一级账户,各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各省分行签订协议,将各成员单位原来在当地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二级账户,公司将自身的结算系统与各家银行结算系统连接,该账户只起核算作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结算仍然在原开户银行进行,子账户存款利息由财务公司通过各家银行计付,各家银行只对财务公司的“资金池”账户计息。采用这种结算方式财务公司的柜台业务由各家银行代理,公司只做后台业务和核算业务。该结算方式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对外融资方面,积极加强与银行同业的合作,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融资规模内,通过同业拆借、转贴现、再贴现、债券回购、资产转让等方式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企业正常支付。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菱钢铁集团内部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审查审批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贷款单位信用评级办法》、《贷款后管理办法》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