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墙面垂直高度超过2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30m内增加厚度5mm,60m内增加10mm,90m内增加厚度15mm,90m以上增加厚度20mm,套"抹灰砂浆调整"的相应子目。
三、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四、墙柱面
1、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墙面设计钉(挂)网者,钉(挂)网部分的墙面抹灰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3、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4、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套墙柱面抹灰或镶贴相应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5、定额墙身块料铺贴如设计为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6、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及陶瓷面砖的不锈钢挂件损耗率按3%。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墙柱面木装饰
1、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2、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3、定额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考虑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4、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5、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六、隔断、隔墙
1、隔断、隔墙(间壁)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门窗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4、彩钢板隔墙,如设计金属面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七、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石材厚度定额按20mm考虑,若超过20mm,每超过5mm,
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八、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九、其他有关说明。
1、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2、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3、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4、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
2篷周边、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单体0.5m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5、塑料条嵌缝,如设计选用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钢丝网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1 抹灰
1 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面以面积计算。
22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
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飘窗另按墙面、地面、天棚面分别计算。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如外墙为斜面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