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 钉(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 一般抹灰面层分格、嵌塑料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10.2 块料面层(石材、块料)
1 块料面层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2 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墙面镶贴块料有吊顶天棚时,如设计图示高度为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时,则镶贴高度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吊顶天棚另加100mm。
3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 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5 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6 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7 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8 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9 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3 木装饰及其它
21 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 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23 龙骨、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4 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
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5 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6 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27 隔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 轻质墙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11 天棚工程
章 说 明
一、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mm+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砂浆消耗量外,其他不作调整。
二、计算雨篷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墙柱面零星子目。
三、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四、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六、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种类及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平面、跌级天棚是指: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八、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超过两级(包括两级)者为阶梯型天棚。
九、定额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按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考虑,如设计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
十、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采用射枪时,按相应子目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十一、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全预埋时,按相应子目 增加人工0.97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0kg,扣除子目中的全部射钉用量。
十二、天棚灯光槽并入与其相连的天棚项目内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十三、本章未包括天棚的防火处理,天棚防火处理另行计算。
十四、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十五、天棚(胶合板、石膏板、埃特板及金属板等)开孔,圆孔每10个0.3工日,方孔(含修正龙骨)每10个0.5工日。
十六、天棚基层如做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子目,第二层基层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
2十七、跌级天棚及艺术造型天棚同一标高且连续的部分,其面积超过6m或最短边长度大于1.2m时,该部分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