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修改为“或松填后的体积考虑。如需体积折算按下表:”
3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