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3.1 砌砖
3.1.1 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和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
2道、基础防潮层的体积以及单个面积在0.3m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3.1.2 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 、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
2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 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
墙面的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以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以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1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 墙高度:
1)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
底。
2)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
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4 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花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3.1.3 砖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3.1.4 砖烟囱、烟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砖烟囱: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 烟道、烟囱内衬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2 砌块工程量,按砌砖相应项目的计算规则计算。
3.3 砌石
1 砌石基础、石墙、护坡、石柱、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 砌石踏步工程量,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3.4 其他砌体
3.4.1 砖散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4.2 砖砌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砌明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以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
3.4.3 砂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4.4 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3.4.5 砌零星等构件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 砌筑水围基、灶基、小便槽、厕坑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 水厕蹲位砌筑工程量,不分下沉式或非下沉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 明沟铸铁盖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 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 砖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6 砖砌零星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3.5 地下管道铺设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章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 除另有说明外,混凝土均以"混凝土(制作)"含量形式出现,可适用于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