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组织做好材料、机械设备、工具、能源等物资的进场使用供应、调配、管理,执行各项物资消耗定额,严格管理标准,减少浪费损失,使各项物资消耗不断降低。
第十二条、根据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结合项目指标编制成本预控计划和资金收支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编制分包单位考核指标计划及管理费用控制计划。负责编制项目月报,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分公司。
第十三条、主持编制、审批材料计划(周、月材料计划,做到供料有计划。按工期需要编制材料进度供应台帐);做好施工机械的租赁、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真实填写商务工作日报。
第十五条、负责参与现场签证工作,对现场签证进行把关,并负责所有签证的追踪工作。负责领导对分包单位完成工程量的审核与确认,负责完成对分包单位的结算工作。 第十六条、重点负责和审计单位的对接。
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