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第二条、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大胆管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立即果断处理,情况报项目经理,隐瞒不报或未发现隐患,发生工伤事故本人负失职责任。
第三条、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填写“一图九表”工作内容,做到措施资料齐全。
第四条、组织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做好资料消耗反馈。
第五条、严明奖罚,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经教育不改按规定罚款,坚持用制度管人。
第六条、检查人员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第八条、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遂项检查、评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做到消项反馈。
第十条、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十一条、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技术素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