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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2012年两会中,我们政府也多次强调有关解决住房难的问题。因此,京佳卢宇恒老师借此机会将如何完善保障性住房做一阐述,希望能给申论备考者一些启发。
保障性住房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它是安居乐业的前提,如何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时,应明确区分“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我国发展住房应遵循“保障+市场”的模式。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和管理;而商品房市场由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
二、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应发挥主体地位。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缺位。根据国外经验,公共住房的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作为主体设立专业管理机构来负责。一方面,政府应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
三、在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
四、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居住面积应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设计应强调功能优先,居住面积应受到严格控制。 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在不影响公积金制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中低收入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他们在这一制度中受益。
4、 细看我们的分配制度
在分配制度方面,最担心的就是分配不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分配不公又是我们无法逃避的。京佳卢宇恒老师针对今年两会中的热议话题:“分配不公”给广大备考者进行分析,希望能为备考者在备考之路上指明方向。
首先,分配不公有它内在的原因,解决分配不公就要先从原因着手:
一、社会历史原因。分配不公看似是近些年的事情,但实际上,有些是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问题。如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都是造成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二、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我国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和制度还不健全,使得一些人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财富。而有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因素仍然存在,比如行政性垄断等,造成了市场竞争不公平,也导致分配不公。
三、分配制度改革滞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财政支出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重偏低,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例过小;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不够,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健全。
找到了原因就要从原因的角度去寻找解决的措施,这是些申论策论文的基本思路,而这些对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提高劳动报酬,使劳有所得。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首先,要促进工资增长。其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然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后,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