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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差旅费开支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依据《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陕财办行【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路线,按原审批的路线和时间报销,没有正当理由的,绕道期间费用一律自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条 出差人员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准或超出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