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社会热点,非常有用...都是专家评论
0%。这个状况近期不可能出现大的变化,工薪阶层肯定依然是个税的主力军。依靠工薪阶层的个税征收来调节收入分配,从逻辑上看似有理,现实中却极为荒谬。如此税收设计,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想在螺蛳壳里做一场宏大的道场。
个税自然有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但目前的个税征收,大体上只是针对工薪阶层的独有税种。即便被个税牢牢盯住的所谓高收入者,也不过是打工仔。而真正的高收入者,也就是那些依靠经营所得以及资本利得的人群,个税征收却难有作为。无须讳言,这种对工薪阶层疏而不漏却对真正高收入群体又疏又漏的个税,正是引起人们不满的根本原因。
当前之于提高个税起征点,有许多奇谈怪论。其一就是提高起征点对高收入者有利而对中低收入者不利。这种观点其实不值一驳,在无法指望个税能够对中低收入者转移支付的情况下,提高起征点对于中低收入者就是最有利、最直接的分配调节措施。其二,认为个税已经成为我国的大税种,言外之意是个税的地位非常重要。最流行的是将个税提到了第四大税种的位置。但查财政部公布的2008年、2009年、2010年的我国税收统计,个税在2008年排第五;2009年2010年均排第六。但问题还在于,在那些所谓的大税种中,个税却是一个排名靠后的税种。说白了,如果不设定排名条件,单纯地说个税排名多么靠前基本等同于忽悠。
个税起征点上调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的确没什么意义,因为他们够不上目前的征收条件。但对于个税收入来说却是很有“意义”,因为这将减少个税收入。尤其是,个税属于地税,在地方税收中,个税却十足是个“大税种”。
就当前个税之于调节收入分配的尴尬现实,不宜在个税上与工薪阶层斤斤计较,这样只会增加公众的不满,因为工薪阶层除了薪水没有太多其他收入。而在个税实难承担调节收入分配的宏大命题的情况下,不如将更多实惠留给工薪阶层,以在某种程度上藏富于民。
1.“萝卜招聘”花样多
在形形色色的“萝卜坑”外,总能找到一个或一群洗净了身子的“萝卜”
这是一起典型的“萝卜招聘”。
2010年11月,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其招聘文件中明文规定,报考人员须为“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而且,“根据宁人发
[2005]207号文件精神,若报名数等于计划数免于笔试,将只进行面试与考核。若报名数多于计划数需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考核”。
鉴于如此“独特”的招聘条件,网友纷纷发帖,质疑此次招聘为假的不能再假的“量身定做”,并冠之以“最雷人的招聘”。不光在网上,这场“特殊”招聘也在小小的屏南山城传得沸沸扬扬。后来的事实验证了公众的质疑:在这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