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网络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并有继续快速增长的趋势。
由于青少年的自律意识较差,使他们感到网络带来的无比自由和宽松。在网络的隐密性、无监管性、虚拟化特征的引诱下,许多青少年网民肆无忌惮地通过网络这只“看不见的手”,疯狂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网络违法犯罪事件已出现快速攀升的势头,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这种趋势有进一步加快的可能性。
2、青少年网络犯罪呈低龄化的倾向和由城市向农村扩大的趋势。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完成的调查显示,目前上网用户主要集中在青少年,其中20~40岁的用户占整个网络用户总数的83.5%,其中有超过半数的为大、中(包括中专)学生。青少年“触网”的比例很高,给这些青少年用户提供了进行网络犯罪的充分机会。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安阳县几个平均年龄不到18岁的孩子,为了给网游充点券,将一出租车司机残忍杀害。世界上第一位将黑手伸向计算机系统,成功打入“北美防空指挥中心电脑系统”,并将美国瞄准前苏联的核弹头绝密资料一览无遗的美国少年米尼克年仅15岁。据河南省某区检察院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该地区因涉网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有2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就有21名,占涉案人员的75%。网络犯罪中罪犯的低龄化倾向,令人震惊!同时,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和广泛应用,使得农村的青少年具备了进行网络犯罪的基本条件,可以预见,网络犯罪有由城镇走向农村的可能性。
3、青少年利用网络犯罪均为侵犯财产性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