膈破裂,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这四名学生全部获刑。这类因暴力犯罪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案件,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时有发生。当我询问他们犯罪的原因时,他们无一例外回答:看了网络后,精神空虚,想找人打架。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出现了低龄化趋势。网络犯罪分子的年龄普遍呈现低龄化趋势,大多为16、17岁的青少年。目前参与犯罪的人数响低龄化发展,同案犯中经常出现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少年。
(二)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社会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实施多种多样犯罪,例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侵犯隐私、发布网络虚假信息等,使得案件扑朔迷离,侦破起来费时费力。青少年网络犯罪目标往往直指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造成的损失比传统犯罪危害更大。
(三)青少年女性也步入犯罪的行列
受网络的影响,青少年女性已经“超脱”出中国传统女性的温柔、羞涩、甜润的特点,向“酷毙”型发展,从而逐渐向犯罪的边缘靠近,有的青少年女性已经踏入犯罪的行列,而且犯罪的手段也趋于男性化。如丁某某等人,到饭店吃饭不给钱,还制造饭内有玻璃的骗局,敲诈勒索当事人财物的案件中,参与的嫌疑人有三名女性。又如某高校四名女学生感觉生活平淡,为寻找刺激,分别将同校的其他宿舍女同学叫到宿舍,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殴打对方取乐,殴打之后称手疼,还要求被打者赔偿手疼的赔偿费。连续殴打六名女生,犯罪气焰极为嚣张。在近两年办理的案件中,青少年女孩参与的抢劫、寻衅滋事、盗窃等案件就有21名青少年女性参加。
(四)不规律的生活、不健康的内容,使青少年的心理发生变化。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上网成瘾,不愿意上学,不愿意回家,成天吃住在网吧里,甚至对色情网站的不健康内容所沉溺,无法自拔。逐渐丧失了上进心,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从此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