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定。 ④ 第四评定人占总分 30:第三评定人评定后,由副总经理进行最终评定。 4、办公室根据上述打分汇总后得出的平均分,报总经理审核决裁后,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从末位开始淘汰。 5、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或职工本人送达末位淘汰通知书(见附件 1)。 6、当选出的预淘汰名额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过 2 倍时,按最小并列数确定预淘汰名单。 7、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六、淘汰措施 凡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公司将对其采取留岗察看、降薪、待岗、辞退等处理方式。 1、留岗察看。第一次被确定为末位的,留岗察看 1 个月,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分析落后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但符合公司待岗规定范围的,不论是否被确定为末位,直接进入待岗。 2、降薪。连续二次作为末位淘汰对象的,降低技能工资的 50。由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3、待岗。连续三次作为末位淘汰对象的,或符合公司待岗规定范围的,进行待岗处理。待岗管理办法参见公司 (见 《待岗管理制度》附件 2)。
4、辞退。在待岗期间,期满考核不合格未能上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本人申请辞职等的末位淘汰对象,符合国家和公司《待岗管理制度》有关辞职辞退条件的,依法进行辞职辞退处理。 5、提前退休。连续三次作为末位淘汰对象且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本人又自愿申请退休的,公司可以批准提前退休。批准提前退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