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计划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累计计价总额的 ‰罚款。
第4条 工程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执行业主对本工程的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和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
4.2已完工程不合格的不予计量支付且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3其他要求第5条 工程质量检查
5.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
5.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5.3在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5.4乙方自检合格后,按甲方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藏前48小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检查不合格的,乙方改正后重新办理申请检查手续,并承担因改正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与交底资料有差异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先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5.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