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
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5.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3日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6.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7、其他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实物工程量招标,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承受能力确定报价,其单价实行一次性闭口包干(除在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中已经提供暂定价外)。
8、编制依据
8.1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顺序原则上参照现行2003版《云南省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8.2本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补充文件、施工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