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0年全國語文競賽-臺東縣母語演說暨朗讀複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中華民國10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為鼓勵本縣各級學校學生及民眾學習母語的興趣,以期蔚為風氣,弘揚文化,並遴選選手
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母語競賽,特舉辦本競賽。
叁、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臺東縣臺東市馬蘭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各公私立高中職、國立臺東附設實驗國民 小學
柒、辦理方式:
一、競賽階段:
(一)初賽: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各校辦理,遴選代表參加本縣複賽。
(二)複賽:
1.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教師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社會組逕向承辦 學校報名參賽。
2.雅美族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由蘭嶼鄉公所辦理競賽,遴選各組第1 名參加本縣複賽;餘本縣各組學生欲參加雅美語競賽者由各校逕向馬蘭國小 報名。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國小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國小且年齡未滿15歲之學生)。
(二)國中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且年齡未滿18歲 之學生)。
(三)高中學生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且年齡未滿20歲、五專前三年學 生)。
(四)教師組(包括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五)社會組(除前列1至4組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三、競賽項目:
(一)演說:
1.臺灣閩南語(各組均參加)。
2.臺灣客家語(各組均參加)。
3.臺灣原住民語(阿美族語、排灣族語、魯凱族語、卑南族語、雅美族語、布農族語、太
魯閣族語,每族分教師組及社會組)。
(二)朗讀:
1.臺灣閩南語(各組均參加)。
2.臺灣客家語(各組均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