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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附加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4)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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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梁乐行,7保良局香港道教联合会圆玄小学

2.4

保险责任的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6.7);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6.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

义6.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6.10)的机动车;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

处方药(见释义6.11)不在此限;

(9) 被保险人醉酒(见释义6.12)、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或故意自伤;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部门安全乘坐相关规定; (11) 被保险人乘坐从事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

(12) 被保险人非法搭乘商业运营的火车、汽车、轮船或者飞机的; (13) 牙齿修复、牙齿整形及视力矫正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

附属品;

(14) 美容手术、整形手术、变性手术及理疗、推拿、按摩、热疗、水

疗、功能恢复性锻炼、心理治疗、戒酒或戒毒治疗。

保险责任的终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1)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向我们申请解除合同;

(2) 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保险责任终止或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情形; (3) 主合同效力终止。

2.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3.2

3.3

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交通工具意外伤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害医疗保险金申(1)保险合同;

请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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