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索 引 号:GZ15062010038407 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0年1月19日
名 称: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穗建筑[2010]69号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规范性文件 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建筑[2010]69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监察局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市管、区管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区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其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执法。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下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已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将其负责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委托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本市统一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本市辖区内符合《广东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统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投标的有关信息、见证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