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金叶变电站配电安装工程
7.1.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下表格式填写,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设备材料一览表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7.1.2 甲方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检查包装箱外观,并做好记录。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约定的内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等)不一致或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
7.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7.2.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清点,并做好记录。
7.2.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设计变更:
8.1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的,须经有关供电部门和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8.2 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预算费用,乙方须将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一齐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后3天内给予确认,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8.3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确认为止,并顺延与之相应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