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自己选出来的,使他们摆脱了压迫,虽然还有许多严重的障碍和困难,但一定能够引导他们继续前进。”[2]从这里可以看出,列宁认为,苏维埃是真正把民主权利、自由赋予无产阶级与农民的政权组织,是整个国家政权和地方政权唯一的基础。只有把苏维埃发展到最偏远的农村,才能使苏俄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统一的政权体制,从而保证农村乃至全国的稳定与发展。
第二,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发展农村苏维埃组织。随着苏维埃组织在俄国农村的广泛建立,如何进一步发展这些政权组织就成为列宁关心的又一个理论问题。列宁主张:“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苏维埃组织和苏维埃政权组织 我们的目的是吸引全体贫民实际参加管理,而实现这个任务的一切步骤——愈多样化愈好——应该详细地记载下来,加以研究,使之系统化,用更广泛的经验来检验它,并且定为法规。”[3]对实际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列宁还明确规定:“每个农民既能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又可罢免他们,苏维埃的真正人民性就在这里。”[4]意思是说,在发展与巩固农村政权组织的过程中,必须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来吸引全体贫民实际参加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政权组织、参与农村各项建设的规划与管理、吸收贫民代表进入政权组织等。这样,苏维埃俄国才能有效遏止农村政权组织中出现的不良政治趋向,才能有效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从而为农村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及制度保证。
客观地说,列宁这一时期对农村政权建设的关注程度,不是特别突出与明显,在他这一时期的 著作中关于此问题的论述也并不是很多,其思想只是处于萌芽状态,不是很成熟、很完善。
二
1918年夏天,俄国农村出现了分化,农民不再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而是按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否使用雇工等标准划分为贫农、中农和富农。这种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