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导致农村的阶级矛盾发生了变化,由以往全体农民同地主的矛盾转变为贫苦农民同富农之间的矛盾。为了顺应农村革命形势的变化,在1918年6月至11月,列宁提出了关于农村政权建设的新思想。
第一,在农村建立贫苦农民委员会。在当时反对富农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党能否有效地组织好贫苦农民继续把革命推向前进,这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在苏俄农村最终确立。为此,1918年6月11日,在列宁的领导下,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法令,决定在苏俄农村全面建立贫苦农民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分配粮食、生活必需品和农具,协助当地粮食机构没收富农的余粮和种子粮,严格监督农村合作社使其贮存的货物及时发还给贫苦农民,为红军动员和征集志愿兵,夺取富农的超过当地平均份额的土地,组织文化教育工作,参加农民土地分配,等等。正是由于贫苦农民委员会在联合贫苦农民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同年11月,列宁在中部各省贫苦农民委员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必须使贫苦农民委员会遍布全国”。也就是说,苏维埃俄国应在国家组织的范围内,“在每个村庄建立起贫苦农民即半无产者的委员会”[5]。到11月时,在欧俄33省和白俄罗斯,共建立了12万个贫苦农民委员会。在许多农村,贫苦农民委员会改选了以往受富农影响的苏维埃组织,把基层政权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里。这个组织实际上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在农村中的支柱,是苏维埃俄国的基层政权组织。
第二,加强贫苦农民委员会的建设。农村建立了贫苦农民委员会以后,列宁对其领导机构、人员构成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918年6月,列宁在起草有关法令时指出:“为了对贫苦农民委员会的建立、组成和活动进行总的领导,特成立一个常设会议,由粮食人民委员部代表二人和农业人民委员部代表一人组成。”所有地方的贫苦农民委员会以及地方苏维埃政权机关都应服从该会议在相应问题上的指示。这样就使贫苦农民委员会能够在布尔什维克党中央的领导下有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