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施工场地均应保持清洁、文明、安全,体现工程管理的先进水平。
2.7 按国家《单位工程开工管理细则》的规定,认
真审查工程承包方开工条件。
3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3.1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质量体系是否正常运行,
包括各级质检人员的配备,人员的资质,检测设备以及产品质量验收工作是否正常进行。
3.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纸、设备说明
书、手册、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3.3 各专业工程师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工艺、
施工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对各阶段工程项目和工序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进行见证和签证。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检验计划。
3.4 各专业工程师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及时对土
建、安装的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签证。
3.5 做好土建与安装交接验收工作,上道工序不合
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6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应严格按
《不合格管理程序》进行控制和处理。施工单位自选采购的材料、设备,在施工前,应督促其进行质量检验;施工单位领用其他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检;对紧急放行、例外放行的材料、设备,必须做好标识以便追踪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