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专家共识(2019)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属病毒感染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一种动物源性传染病,病死率几乎100%。全球每年狂犬病死亡例数约59 000例,主要发生在亚洲和非洲,我国为狂犬病流行国家。我国狂犬病暴露就诊人群以Ⅱ级和Ⅲ级暴露为主。
规的狂犬病暴露后预防(post exposure prophylaxis,PEP)处置可几乎100%预防发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狂犬病疫苗工作组及特邀专家,参考WHO的2018年狂犬病疫苗立场文件及国外相关研究进展,就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达成专家共识。
一、PEP的处置建议暴露的定义: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罕见情况下,器官移植和气溶胶吸入(实验室操作狂犬病病毒含量很高的材料或进入狂犬病蝙蝠密度高的洞穴时)也可作为暴露途径而感染狂犬病病毒。规的PEP处置可几乎100%预防发病。处置失败的病例相对罕见,主要是由于处置不及时、不规或病例存在免疫功能缺陷等影响免疫应答的情况。
PEP处置的容包括:尽早进行伤口局部处理;尽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必要时,尽早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判定暴露分级后,在充分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