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停风的盲巷、采空区或封闭不严地点形成的瓦斯库要制定专项管理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10、 矿井在开拓过程中,若遇特殊地质构造时,通知通风部门,施工单位编制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11、 根据通风系统情况,合理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察人员规定巡回路线和检查内容,并指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12、 矿井按《“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设置瓦斯测点,配齐瓦斯检查人员,通风组充实配备瓦斯管理干部,他要将精力放在瓦斯员上岗刚做的监督检查上,对违章人员加重处罚。
13、 井下采掘生产严禁产生盲巷,若产生盲巷时,必须变质处理盲巷的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14、 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当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指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否则罚责任单位5000元/次,责任人200元/次。
15、 施工单位建立符合实际的《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报表审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矿务部应建立起《瓦斯监督检查制度》、《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6、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完好的防爆性能,生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