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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5)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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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冒点未挂牌管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防尘制度

1.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矿井美辰的爆炸进行鉴定。

2、煤层爆炸性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3、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否则罚相关单位5000元/次,责任人500元/次。

4、矿井的绞车道、矿井的总排风道、矿井的主要回风道要定期清扫煤尘、并装车运走,以煤尘不堆积为准。否则罚相关单位5000元/次,责任人500元/次。

5、开采有煤尘爆炸性危险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

综合防尘制度

1、公司矿长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直接管理者。通风科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公司应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

2、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通风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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