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都大学政治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单项奖励精神,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刻苦学习、各种重要竞赛、运动会或文艺演出等活动,以及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倡导优良学风、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锻炼综合能力,拓展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一)个人类奖励
1、道德风尚奖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我院学生明礼修身,参与社会、学校文明建设,学院设立“道德风尚奖”,获奖条件如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
(2)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
(3)拾金不昧,有突出事迹;
(4)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
对获得“道德风尚奖”的学生,根据事迹程度给予200-50元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2、学习优秀奖
为鼓励学生追求真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有成,学院设立“学习优秀奖”,获奖条件如下:
(1)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班级排名第一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2)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3)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0分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报关员考试。
对获得“学习优秀奖”的学生,给予50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3、创新风采奖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学院设立“创新风采奖”,获奖条件如下: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并署名“成都大学政治学院”者,给予200元每篇的奖励,若同时被SCI、EI收录的论文给予加倍奖励。
(2)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奖项者,分别给予300-1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