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泵产品划为12个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见表1。
表1 泵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规格
说明:1.本表序号1~4属于潜水电泵。潜水电泵是指泵与潜水电动机连成一体潜入液下提取液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