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概论复习笔记.
8,财政权即财政同意权,是议会控制政府税收和开支的权力。其主要内容是审议和批准由国家行政机关编制的预算案、赋税案、公债案以及其
它有关公民负担的财政案。(政府开支只限议会同意的范围以内)
9,监督权即议会对政府及其政策和政府官员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对政府的监督主要表现在:
一是,决定和监督政府的组成
二是,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拥有倒阁权,即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使政府集体辞职
三是,行使弹劾权,即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个人的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追究法律责任,罢免其职务或判罪。(行使弹劾权
的机构:英国是上议院,法国是高等法院,美国是参议院)
四是,行使质询权,即议员对政府的政策和政府成员所管理的事务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要求有关者做出解释和答复
(二)、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1,执行法律与委托立法
2,管理全国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
3,处理对外关系事务即外交权
4,军事权
5,立法参与权:包括立法创议权(适用于议会制国家)
法律否决权(适用于总统制国家,3/2通过该法案,法律即成立并生效)
(三)、司法机关
1,司法机关的主要职权:
(1)审理各种诉讼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选举案件等等
(2)处理某些非诉讼案件:如公证结婚、检验遗嘱、处理遣产、公布失踪和死亡等
(3)违宪审查:是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决国家机关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神查对象包括立法机关制
定的法律,法令,政府根据法律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采取的行政措施
A违宪审查包括:一是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拉美一些国家;二是由专门的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如意大利、德国、法国、奥地利等
B各国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方式有:“事后审查”(美国)和“事前审查”(法国)
2,资本主义司法原则:(1)司法独立原则 (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无罪推定原则
(3)不告不理原则
(4)辩护制度
(5)法官保障制度
3,司法独立:是指法院 和法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其具体含义包括:
(1) 司法权由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不受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干涉,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宪法和法律
(2) 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
(3)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包括检察官起诉的影响,法官按照“自由心证”原则办案,即法官凭自己的“良心”
审理案件,行使司法权力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由来
1,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初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提出来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并确立其国家机构组织原则是由
巴黎公社委员会组织原则——“议行合一”发展来的
2,议行合一原则的含议
(1) 议行合一以否定、代替资本主义议会制的三权分立原则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