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十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审定学生论文选题。
2、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并提出指导意见。 3、提出写作要求,规定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的期限,并指定主要参考文献。
4、定期检查学生写作进度,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修改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5、全面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客观、公正地写出不少于120字评语并给出书面评定成绩。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工作,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7、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对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环节予以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参考文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本选题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不少于2500字的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即可开始撰写论文(设计)。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定稿。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针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提倡学术争鸣,并符合下列要求:
1、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2、毕业论文(设计)由题目、中外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题目过长时可设副标题。 中文摘要不少于800字①,字数要求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中作调整。并附有3-5个关键词。
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②。字数要求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中作调整,文中各层次序号依次用一、(一)、1、(1)、①等标注。
论文注释不得少于20个,注释一律采用尾注。
参阅著作3部以上、论文1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外文资料。 3、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论文(设计)封面,并填写有关栏目。论文正式文本应使用宋体小4号字,A4幅面的纸张打印。
①②
字数要求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中已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