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笔记(免费)[
(16)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内申请登记;
(17)企业应当于每一年度终了后90日内,办理产权年度检查登记。(年检制度)
(18)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超过两年);
(19)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应自受理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审批决定。
14、4个月:
(1)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应在年终后4个月内报告
15、6个月:
(1)合营企业一次缴清出资的,应在6个月内缴清;
(2)外方以收购方式出资的,对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担保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6个月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法院受理破产前6个月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无效;
(5)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结束6个月后可转股;
(6)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为发行股票出具文书的机构、人员在承销期内至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8)证交所6个月内安排股票上市;
(9)支票持票人从出票日起6个月不行使请求付款权丧失;票据追索权6个月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