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笔记(免费)[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4)委托加工没有同类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销售税税率
2. 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
三。营业税
1.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完税价格
(1)逾期未出境暂进口货物。第七月起按月征收
每月关税=货物原到岸价格*关税税率*1/48
(2)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实际使用年限/(管理年限*12)]
(3)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