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中国联通已经建成一级架构的电子渠道系统,包括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短信营业厅、自助终端等应用系统,具备了WEB、WAP、SMS等多种客户接触渠道,涵盖了信息提供、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和业务受理等4大服务职能,累计建设了约18个应用系统。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电子渠道系统需要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迅速扩展系统容量,应对业务量的迅速增长。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电子营业厅作为2010年电子渠道终端类系统支撑平台项目之一,大大丰富客户服务的渠道。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电子营业厅规范共有五册如下:
1、QB/CU 166-2010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电子营业厅业务规范V1.0 2、QB/CU 167-2010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电子营业厅平台技术规范V1.0 3、QB/CU 168-2010 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营业厅平台终端接口技术规范V1.0 4、QB/CU 169-2010 中国联通MiNi电子营业厅终端规范V1.0 5、QB/CU 170-2010 中国联通Mini电子营业厅终端测试规范V1.0
本册为中国联通电子渠道Mini营业厅平台终端接口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Mini平台与Mini终端之间的通信协议数据交互方式、传输方式、业务交互流程、异常处理、数据加密等要求。
本规范是在中国联通开展Mini电子营业厅业务中,根据业务规范编制而成。
随着中国联通Mini电子营业厅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要求,本规范的内容将不断的更新和完善。
本规范由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中心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联通技术部归口管理。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联通电子渠道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宗新华、李宛菁、林剑峰、刘海舟、那涛、付涛、董宁、杨晓锋、杨磊、向全万、丘仲权、胡崟春、柯宇等。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