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事件对加强衍生工具风险控制的启示主要有:
1. 企业最高管理层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并熟悉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惟其如此,才能针对衍
生工具业务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进行有效的监督。
2. 企业应当建立包括衍生工具业务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应当建立严格的职责划分和
交易授权、限额控制制度。 巴林银行倒闭的根本原因就是其衍生产品交易的内控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混淆交易与清算角色。里森在1992 年去新加坡后任巴林新加坡期货交易部总经理,同时掌控前台交易和后台清算的权利。作为一名交易员,里森的工作是代客户买卖衍生性商品并替巴林从事套利工作, 基本上没有太太的风险。因为代客操作,风险由客户自己承担,交易员只是赚取佣金,而套利行为亦只赚取市场间的差价。而通过清算部门每天的结算工作,银行对其交易员和风险部位的情况也可予以有效了解并掌握。不幸的是,里森一人身兼交易与清算二职,从而得以利用秘密账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大量衍生品交易。此外,里森从事如此大金额的交易并从总部获取大量资金,却从未被怀疑,表明巴林银行缺乏基本的限额控制制度。
3. 加强内部审计,并注重内部审计结果的落实。有效的内部审计对于维护内部控制系统的
正常运行,及早发现问题至关重要。巴林事件中,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尽到应有的职责,查出里森的造假行为;另一方面,对于查出来的问题, 也没有及时地纠正。
七.对于中国金融衍生业务发展的启示:
最后,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巴林银行的倒闭事件,不能因噎废食,对于蓬勃发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应该积极扶植,使之更好更快更平稳的发展。因为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完善的过程,一项新业务完全需要也完全可以在发展中完善,只有发展才能是金融衍生业务日臻完善。当然,金融衍生业务自身也存在有缺陷和弊端。例如,高技术操作使交易员具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的多的即时交易能力;巨额交易自身具有巨额风险问题等等。这些如果不迅速加以改正,势必引发更多的矛盾和灾难。但是对改正这类业务中的不足的基本态度是,通过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业务,规范和完善交易行为,促进经济和金融的繁荣。因为只有发展,才能从中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不发展就无从谈起发现矛盾和解决矛盾。
所以,巴林银行倒闭时间告诉我们,不是限制缩小甚至取消金融衍生业务,而是要大力发展、培育和扶植这一业务,普及金融衍生业务知识,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完善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市场,造就金融衍生业务人才,规范金融衍生交易行为,使之不断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