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存解决方案的文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上报指挥部及相关单位。
4、责任
(1)、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地质及设计功能的满足情况进行复核,并负责书面汇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违反上述规定时将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措施。
(2)、上报材料后经常与上级联系答复意见,保证工程施工前得到落实,否则造成的返工浪费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应对地质情况进行反复核查,施工前按设计文件和地质资料核查,施工中按现场取样和设计地质资料核查,如发现核查流于形式,则将对责任人按《工程技术责任追究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工程实际情况。
2、工作标准
(1)、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平、纵断面图、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技术问题等。
(2)、施工阶段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