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分析
本单元是法治教育专册的逻辑升华,也是法治教育的落脚点。主要教育目标是引导学生体会法治原则与价值追求,崇尚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引领法治行为。
三、教学设计建议
(一)基本概念
我国公民与人民
人民是国家主权的归属主体,一般是用于表示整体的政治性概念
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是一个可用于表示个体的法律概念
现阶段我国人民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从概念外延来看,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
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
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指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人身权等个体人权,也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
人权(法律化)——公民权利(宪法化)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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