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案管理与奖励制度
为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倡导员工参与企业管理,不断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的方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一、提案的项目内容
1.凡是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业务发展等的提案,均可提出。
2.提案的提出应以书面形式,详细的列出建议事由、原有缺失、改进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有:与企业建设发展无关的提案;曾经提过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提案、无具体改进或改革措施的提案。
4.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由行政部发还给提案者。
5.提案建议书应注明提案者姓名,所属部门,以便公司进行提案奖励或退回。
二、提案审核准则与程序
1.公司设立专门的提案审查小组,专门负责推进和处理与提案有关的各项事宜。提案审查小组由总经理领导,因提案内容涉及公司内部管理、对外业务等方面专业领域,由各部门推选一名成员参加组成提案审查小组,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设立专门的提案邮箱,专门接收提案者的提案建议,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3. 提案审查小组在收到提案者的提案建议书之后,应在20天内对建议书的内容进行核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核准后公布。
4.提案审查小组根据提案所涉及的适用性、创造性、工作效率改善程度、管理成本节减程度原则,确定提案最终是否采纳。
三、提案成果实施与检查
1.提案经提案审查小组审定采纳后,应在3日内将提案的详细资料及提案审查小组的核定表一同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审定。
2.准予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落实,定期的填写提案改善成果报告表,上报给提案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会根据所提交的报告表进行审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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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内容如涉及到国家专利,专利获得权益一概属于企业所有。
四、提案的奖励
1.鼓励奖:凡提出改善方案者,无论审查后采用与否,均当即由所属主管人员发与鼓励奖,奖品由提案审查小组决定(建议可以是一些小礼物)。
2.成果奖:提案采用实施后,依据提案审对企业经营管理上带来的效益,奖励提案者100~1000元不等的现金,具体评定由提案审查小组讨论并报总经理审批决定。
3.特殊贡献奖:提案实施后,经过跟踪调查,确实能够直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年终时,企业奖励提案者10,000~100,000不等的现金。
五、其他方面
1.企业股东、外部关联人员及客户所提改善方案的审查,均适用本制度。
2.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提案人:童琼琼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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